注意!日本在留資格證書有效期延長到6個月
3月10日,日本出入國管理廳新通知,將"在留資格認定書"的有效期由3個月延長至6個月。 譯: 鑒于新型冠狀病毒的疫情所造成的影響,有效期間通常定為3個月的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就目前而言,改定為6個月有效。 根據(jù)這種處理辦法,6個月以內(nèi)有效的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可以在簽證審批申請(注)或入國申請之時使用。 (注)簽證審批申請必須在日本的駐外使領(lǐng)館進行。 倘若在留認定證明書自交付之日起算已逾3個月以上的,在向日本的海外使領(lǐng)館遞交簽證審批申請時,有必要附上接受單位開具的標明有認定證明書交付申請所涉及的活動內(nèi)容至今仍舊持續(xù)有效的說明資料。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 令和2年3月10日